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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耀辉| 程序违法会放纵真正有罪的人吗?

  我和徐昕老师办理一件案件,法院就管辖问题层报请示,最终确认没有管辖权,案件从二审倒流回检察院,我发了篇文章,公众号后台有人

李耀辉| 没有信任就没有刑事辩护

    在办的一件案件稍有转机,家属看过我的一篇文章后,发给我一段肺腑之言:“耀辉,读您的文字,一股正气油然而生,这股正气

李耀辉| 颠覆性程序辩护,有作用,有未来

  我与徐昕老师共同辩护的西域苏某敲诈勒索案件,通过围绕管辖异议问题而展开的程序性辩护,经过我们不屈不挠的斗争,促使案件二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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