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随笔
李耀辉|我是如何学习刑辩的?
作者:李耀辉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继《我为什么选择刑事诉讼法》《我是如何学习刑事诉讼法》姊妹篇之后,再续本文《我是如何学习刑辩的》,共筑三部曲。写作本文的目的本来是主要介绍我是如何学习刑辩的方法,却不经意间写成了给刑辩菜鸟提的一些建议,既然开了头,索性写下去。
寻找你的兴趣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做刑辩也是一样的。在某种意义上,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就一定会成功,能够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一种成功。在我做刑辩这些年,我认为对刑辩产生兴趣,代理案件时才能用心,对当事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只有用心做好案子,才能从办案中不断地汲取到乐趣。我发现不少律师对刑辩没有兴趣,代理案件就是为了挣钱,看不到激情,完全是在套路辩,这是庸俗的,不可取的。
毕业前夕,我时常关注的一些社会上极具影响力的刑事大案,譬如著名的“李庄案”、“北海律师案”、“贵阳小河案”,等等,这些案件涌现出一批有情怀、正义的刑辩律师们,他们身上的正义、勇敢、正直、善良感染着我,直接影响我对刑事辩护事业的选择。也正是刑事辩护的精彩,那些真辩的专业刑辩律师们对我深深地影响,在研究生毕业前,毫不犹豫地选择做一名刑辩律师,这也为以后走刑辩专业化之路奠定基础。
找对师傅就成功了一半
实习律师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就应当按照师傅带徒弟的方式进行,而中国目前优秀律师的成长也离不开师徒之间一对一的传帮带,一名优秀的律师的培养及成长必定需要资深律师亲自无私的指点。父亲也经常在我耳边说起:“三十岁之前找对人,三十岁之后跟对人”。我很幸运找到了在“灯火阑珊处”的“那人”——我的师傅康君元律师。
师傅总是有一丝的机会,都会向我们讲授法律,尤其是代理案件的经验,以及他曾经经历的教训。比如,接待当事人,师傅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要主动到办公室旁听并做好接待记录,在接待过程当中,也会向我们征求看法,几乎在每次接待完当事人后,就会具有针对性地谈一谈。再如,我刚来所里不久,跟师傅出差,先去石家庄中院找某法官,在等待某法官时,师傅就对我进行了此情此景的全方位传道授业,受益良多。
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靠个人。自己不努力,再好的老师也是白搭。朱苏力教授曾柔软地叮咛学生们,千万别指望导师——哪怕是名师——会教给你什么成功的秘诀。做刑事辩护律师,一定要有韧性、灵性和悟性,一定要勤奋好学,回想当年自己实习的样子,时刻保持好奇心,不停的努力,在工作过程中,能够把握机会自我完善和提升自己。
勤于写作
律师需要出众的表达能力。表达能力主要体现在说和写。“说”主要是与当事人、办案人的沟通以及法庭上的言语表达,而“写”主要体现在撰写各种法律文书。
俗话说,言之无文,行之不远。要想成为大律师、名律师,写作是看家本领。一篇好文章或者精彩的法律文书,将是律师最好的名片。做律师首先应当从写作开始,将自己的思想和观点组织语言表达出来。
我在上学时,逐渐养成了写文章的习惯,虽然现在回过头不忍直视那一篇篇略显稚嫩的文章,但经过不断的写作训练,假以时日文字表达功底定会攀升。写好文章,绝非一日之功,需要日常的写作训练。美国培训专家吉格勒说:“除了生命本身,没有任何才能不需要后天的锻炼。”
模仿与复制
模仿是人的天性,如果你对某个人顶礼膜拜,你就会不由自主地模仿他的言行及其他。如何寻找到自己的兴趣和业务方向,对于初出茅庐的实习律师来讲,寻找到自己的偶像是一种不错的方法,偶像的力量是可以带动你的学习热情。在我读研时,贺卫方、朱苏力、陈瑞华、周宝峰四位教授又不限于这几位学者,对我发现热爱影响巨大。上学时,在网络上通过李庄案认识了陈有西、斯伟江律师,读过他们的文章和辩护词,我会刻意找素材模仿写作。
模仿是一种最简单的学习方法,一切基础的学习都是从模仿开始。做了律师,我会用放大镜看到前辈的优点,学习模仿师傅和其他大律师。模仿涉及到方方面面,诸如文书写作,法庭上发言,办案方式,与当事人、办案人沟通交流,等等。
在我实习的时候,师傅的每个刑事案件都会强制要求我们助理旁听,旁听是最好的学习方式之一,因为辩护不是一项显而易见的技能,更多时候是需要言传和身教的,通过旁听案件,既可以身临其境地学习到辩护技能,同时又能加强自己对真实案件的思考以及法律思维的训练,这是读书所不能企及的,是百利无一害的一种学习方式。师傅还让我们助理参与接待当事人,倾听也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契机。一些优秀的律师前们都有会有独门武功秘籍,我们菜鸟偷偷模仿学习,定会从中受益匪浅。
任何成功都是不可复制的,但成功之路一定是有章可循的。互联网行业存在一个规律,击败雅虎的不是另外一个雅虎,是谷歌,击败谷歌的不是另外一个谷歌,而是Facebook。
比如我曾以对师傅职业生涯的了解,总结提炼出他的成功之道,我得出的结论是师傅成功的职业生涯是独一无二的,不可被复制的。我们需要做的是学会欣赏他人的过人之处,总结优秀律师的成功经验,汲取他们失败教训,结合自己最擅长的地方,摸索出属于自己职业发展道路。
理论与经验学习
人若无名便可专心练剑。忙时办案,闲时学习,这是律师的工作常态。作为刑辩律师,理论的学习和经验的总结是不可或缺的。律师是一个终身学习的职业,一个没有可持续学习能力的律师,一定会遭淘汰。
有次师傅带着我们为新实习律师培训,会后有个实习律师问我理论学习有那么重要吗,我给出的答案是十分重要,一定摒弃学校学的东西无用的谬论,我反而认为上学时学得不够、不精,只能在平时找时间恶补。理解法条、适用法律都需要理论支持,理论是解释现象的,而不是简单的逻辑游戏,理论可以帮助我们透过现象看本质,准确找到问题,指导我们如何解决问题。作为刑辩律师,如果没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不注重理论知识积累,没有基本的逻辑分析能力,不从事刑事法学研究,是不可能在刑辩圈长期立足的,也不可能走得好,走得远。
学习能力最重要的体现是反思总结,一个律师只有在不断反思总结,能力才会不断提高。律师做案子,不能仅凭借经验,经验有时是不可靠的,不能盲目迷信,一个人做到该用经验的时候用经验,该抛开经验的时候抛开经验。我认为重要的是从众多经验中归纳出的逻辑,一位有经验的律师不是他执业多少年,代理多少案件,而是否能够利用从经验中归纳出的逻辑正确从容地处理千奇百状的案件。每做一个案子,我都会加以总结、复盘,尤其对于失误的地方。更要作为前车之鉴。
学习办案才是硬道理
律师是操作性和实务性很强的职业,当前的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是完全脱节的,即便开设了法律诊所、模拟法庭或者辩护实务等课程,一旦从事法律实践仍然会不知所措,出了校门就会办案,就想大显身手,那是天方夜谭,但不否认在学校打下的理论功底对实践操作是很重要的。
选择刑辩,首先要有案办,有事做,这样才能完成知识、经验和辩护技能的积累,律师的办案能力是从一件件案件的办理中磨炼出来的。我参与办理的第一件刑事案件是师傅带着我做的一件涉黑二审案件,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在一次磁县看守所等候会见时,师傅告诉我,以后的二审案件就这么办,经过这个案件,跟着师傅学习办案,掌握了刑事诉讼的全流程,可以直接切入案件谈判、准备、会见、取证、阅卷、出庭、沟通、撰写法律文书等工作,再加上律师必备的悟性和灵性,结合自己的专业理论,就一通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