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随笔
电影《误杀》:一堂生动的证据法学课
作者:李耀辉
《误杀》误以为是一部将要下线的默默无闻的电影,结果我抢先看了点映,看了一遍意犹未尽,正式上映前又看一遍,称得上口碑极佳的法律题材电影。
《误杀》是由陈思诚监制,柯汶利导演的,可以说是根据印度影片《误杀瞒天记》而翻拍的成功典范。主要讲述了父亲为了维护女儿,用电影里学来的反侦查手法和警察斗智斗勇的故事。
整部影片通过巧妙的电影语言、恰如其分的影音结合,推动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地发展,营造出一种惊心动魄而又节奏缓急的悬念气氛,简直扣人心弦,继而触发了笔者对法律问题的思考。
主人公李维杰,文化程度很低,但智商很高,没有什么本事,但很爱家人,正义感很强,团结下层人民,人缘超好。这些特质都为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做好了铺垫。
他本来拥有一个幸福完整的家庭,大大的房子,稳定的工作,美丽温柔的妻子,品学兼优的大女儿平平,健康可爱的小女儿安安,但一起正当防卫反杀案件打破了他们平静的生活。
李维杰女儿平平参加了夏令营,不幸被公安局长儿子素察迷奸,还被拍了不雅视频,素察利用视频再度威胁平平,后平平“误”杀了素察,平平和妈妈陷入了深深地恐惧之中。
就在母女俩逃无可逃,陷入绝望之际,在罗统出差的李维杰,及时赶回家了解了事实真相,虽然认为自己是受害者,但考虑到死者是公安局长的儿子,其子差点打瞎别人的眼睛也就是赔钱了事,所以没有选择相信法律,没有选择控告素察强奸,没有选择正当防卫辩护,没有选择过失致人死亡的罪轻路径,而是阻止了妈妈投案,挡在家人前面,他准备奋不顾身去保护家人,不要他们在受到伤害。
李维杰的聪明之处,就是临危不乱,利用自己在电影中学的反侦查手法,运用了犯罪心理学,以及证据规则,亲自制造了全家没有作案时间、不在场的一系列证据,可谓严丝合缝。
一个是办过一千个以上案件的公权在握的公安局长拉韫,死者的母亲,另一个是看过一千部电影的赤手空拳的李维杰,受害者的父亲,一场离奇反转不断的对决由此展开。
司法证明活动有别于事实认定过程,警察通过合法方式或者非法方式搜集证据,并以此破案,这是事实认定、推理的过程。然而,在司法证明活动中,证据是经验事实与法律事实的桥梁,起着决定性作用。
与其说李维杰利用时空剪辑的蒙太奇手法构造了一个全家不在场,没有作案时间的完美证明体系,不如说李维杰精准的掌握了证据规则的精髓所在,并灵活运用到他精心谋划的掩盖犯罪的方案之中。
首先,清理犯罪现场,毁灭痕迹,销毁物证,人车分离,制造素察离家出走假象,拖延时间,为自己策划的逃脱方案的实施争取尽可能多的时间。
虽然素察的车被藏匿起来,但这辆车最后消失在灿班镇,片警桑坤与李维杰有矛盾,家住在灿班的平平与素察都参加过夏令营活动,警方很容易锁定李维杰一家人的犯罪嫌疑。
案件侦破一般有这两种模式,一是由证到供,二是由供到证。由供到证就是警察先找嫌疑人,不惜一切代价拿下口供,拿下口供后,再想方设法寻找其他证据,比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
李维杰非常清楚警察拥有“口供情结”,在没有物证的情况下,警察肯定会采用“先供后证”侦查路径破案。一旦突破了口供,最重要的物证——尸体将会找到,到时就会真相大白于天下,所以李维杰悄悄地将素察尸体转移到了最安全的地方,没有告诉家人。
果不其然,警察很快锁定了李维杰的嫌疑,先后传唤平平、李维杰及妻子。李维杰非常熟悉警察的审讯技巧——他们只有一个办法得到证据,就是利用你的恐惧。
为了增强未来全家人口供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不去试图编造没有发生过的事情,李维杰带着一家人到罗统旅游,看电影,看拳击比赛,逛夜市,供述没有发生经历的事情与亲身经历的供述相比,前者的真实性很容易击破,后者才表现的自然,回答流畅,不会很紧张和恐慌,最重要的一点是口供之间很容易得到印证。
李维杰有意提前故意制造与片警桑坤的矛盾,降低其证言的证明力,这一招很灵验,桑坤看见李维杰曾驾驶素察的车的证言没有其他证据佐证,仅是作为证据线索对待。
李维杰全家从罗统返程归来后,又精心设计了审讯场景,进行审讯模拟演练,达成攻守同盟。保留了灿班至罗统的往返交通票据、拳赛门票、电影票,与口供、证人证言形成印证,进一步确认全家不在场的事实的真实性。为了避免留下刻意留下票据的怀疑,又将近几个月的家庭花销重新整理一遍予以补强。
李维杰运用了一致性悖论原理。为了避免警方无端猜疑,在容易记忆出错的时间、数字方面,避免全家供述说的过于一致。李维杰在罗统时寻找证人,给证人制造视觉印象,以便证实全家人4月2日在罗统,回到灿班后,向邻里街坊的证人讲述旅途见闻,有意向证人颠倒时间。
证人证言虽然是最不稳定的一种证据,但是让所有的证人为其作伪证也不是很容易做到的,但这样的一致性通常被认为是可信的,很容易排除证言的虚假性。
李维杰亲手打造的证据链条,环环相扣,既保障了零口供,警察没有通过小女儿口供找到素察尸体,通过严刑逼供获取的口供到了法庭也要排除,又使得客观的录像资料与证人证言相互印证,一切证据都指向李维杰一家人没有作案时间,最重要的尸体找寻不见,被害人是死是活都无法确认,死亡原因更是未解之谜。
身经百战的公安局长拉韫通过一些证据线索和李维杰的作案动机进行有罪推定,虽然揭穿了李维杰是如何制造不在场的证据,但是在现有的证据面前,就是“我是如此相信”,仍无计可施,正如其说,“就算我推理出这一切,他仍然可以以此辩护。”
影片的最后,李维杰万万没想到自己导演的一场完美案件会导致一场社会暴乱,女儿安安为了买口琴而修改成绩,良心发现的李维杰要勇于担当罪责,与拉韫夫妇对话后,意识到正确引导教育孩子的重要性,最后令李维杰感到一丝欣慰的是,让父女俩找回了过去的信任,所以他选择自首,还是因为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