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为警方提供物质资助抓捕有违警务纪律

时间:2018-04-18 作者:李耀辉刑事辩护网 浏览:2337 打印

作者:李耀辉

广州医生谭秦东因网上发文涉嫌损害鸿茅药酒商品声誉被内蒙古警方跨省抓捕,案发三个月后霎时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成为了大家关注度最高的新闻事件。

 

昨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指示,指令凉城县人民检察院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对谭秦东变更强制措施,谭秦东已恢复自由。

 

根据《界面新闻》报道,谭秦东在广州被内蒙古警方抓捕的时候,有三个警察以及鸿茅公司的一个人,先到广州天河区车陂派出所对他审讯,然后租车开到深圳,在深圳上高铁到北京。被抓后的路线图是广州-深圳-北京-凉城。在北京到凉城县的路上,是坐鸿茅公司某高管的一辆商务车,开车的还是该高管的司机,路上吃饭买单都是鸿茅公司的人出钱。

 

笔者曾亲办某著名购物中心高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涉案高管向律师称,抓他的时候警察开着公司的车,从公司将其带走,警察到上海、沈阳取证、抓行贿人也是公司出钱资助。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出现这种现象,办案机关经费不足或者办案动力不足,常常报案人会主动或者被动提供各种交通资助、报销办案费用等,这不但违反警务纪律,而且有损公务人员的廉洁性,更重要的是,在办案过程中,一旦办案机关与报案人一方存在利益关联,不免存有瓜田李下、公器私用的嫌疑。

 

    根据《关于政法部门严肃纪律严格执法的通知》特对政法干警提出以下纪律要求:严禁以权谋私,借工作或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敲诈勒索,索贿受贿。不准接受当事人、发案单位和诉讼代理人的吃请和各种礼物、礼金。严禁使用发案单位的人、财、物办案。根据谭秦东所称,内蒙古警方在抓捕谭秦东时,不仅使用了鸿茅公司的车,吃饭也由鸿茅公司掏腰包买单。据此,监察部门应当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初经过初步核实,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有必要的进行政务处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