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耀辉: 律界如江湖,身不由己

时间:2015-09-24 作者:李耀辉刑事辩护网 浏览:2713 打印

律界如江湖,身不由己


作者:李耀辉律师


当代中国律师发展至今,如同江湖一样,尤其是刑事辩护界,更像江湖,律师的技能派别五花八门,生存样态各式各样,律师的江湖,必也狂狷乎,有的狂,狂者进取,有狷者,狷者有所不为。

前日,见微信朋友圈怪侠杨金柱宣布60岁以后退出江湖,小辈还望金柱道长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遗憾的是这名律界狂人即将退隐民间,不再“进取”,无不感到叹惋。

近日,被抓捕、秘密羁押、约谈喝茶的律师越来越多,受此影响肯定会有律师知难而退,远离维权敏感案件,但也有越战越勇的,冲锋陷阵,不断冲闯禁区的律师,真心佩服、感动。

在律界江湖中,总有一些律师很高调,同时也很惹争议,敢于仗义执言,叫板公权力,上书中央,甚至以死抗争,签下“生死状”,这就是死磕派律师,与公权力针锋相对,进行死磕式的辩护,自从著名的李庄案,贵阳小河案之后,很多律师前赴后继加入死磕派的行列,与之不同的是,我既无侠客的精神气概,又惧怕吊照、坐牢,其实绝不大部分“狷者”都做不到舍生取义,甚至在法庭拍桌子都不敢,不是我们不够进取,主要是我们的辩护权是当事人授予的,我们应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死磕辩护谨慎择之,因此常常感到身不由己。

刑辩律师肩负追求正义的使命,在当下中国律师职业现状下,如何追求正义?这是一个问题。作为一位律师,谁也不愿意沦为形式审判的陪衬,都想在法庭上侃侃而谈,据理力争,法官打断不让说怎么办,不认真听取律师意见怎么办,不保障律师质证权和发表辩论意见权怎么办,法官不能很好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最后陈述权怎么办,检察官当庭恐吓被告人,被告人没有辩解的余地,这时律师和被告人都选择的是认罪要求从轻判处,对于公诉人的气势凌人,该如何是好?等等这些问题经常会出现在法庭上,有些律师庭上低调,庭下高调,自不量力振臂高呼。

会见难仍是一大刑辩顽症,我遇到过盗窃案不让律师会见的,俗话说善者不来,来者不善,作为侦查机关往往抵触律师,但这明显违反法律,这时律师在救济不能情况下要不要死磕?我遇到过指定监视居住当事人人间蒸发的,前前后后写了多份律师函,结果石沉大海,办案机关没有一个接收的;我还遇到过二审案件,律师和上诉人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都持有重大异议,依法应当开庭,但是法官不作出开庭表示,与律师周旋,不知不觉出了裁定,还对律师进行隐瞒;我还遇到过一审开庭完后,法院听取了律师意见和申请,补充了证据,约好了质证,但到时就不通知律师秘密到看守所“完成”了质证工作;我遇到过侦查机关异地办案在异地临时羁押嫌疑人,不允许律师会见,剥夺律师会见权。伸冤案件阅卷难,我遇到过我一当事人在高墙内关押已有十个春秋,终审法院限制律师阅卷,不阅卷如何申诉,要不要死磕?

中国律师正在茁壮成长,我们看到一些公共事件、维权案件,律师们抱团取暖,精兵强将空降险地,大震江湖。律师只有法律这一独门绝技,律师依据法律而生存和强大,除去法律,律师将一无所有,若司法机关置法律于不顾,律师是否身不由己。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没有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