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核心法律知识

时间:2016-01-25 作者:李耀辉刑事辩护网 浏览:2320 打印


春节将至,此时正是劳动纠纷发生的高峰期, 用工单位或雇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财产权。2011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部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入刑”,加大了对劳动者获得报酬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并且对规范劳资关系、稳定社会公共秩序将起到一定的作用。2015年春节前,笔者办理了一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判缓刑案,对刚入刑不久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从法律规定到刑法理论再到司法实践有了全面立体的了解和认识。

【入罪条件】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主观上明知自己的“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这种不作为行为会产生劳动者不能及时实际得到劳动报酬的社会危害后果,却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发生。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明确表示拒不作为的,即明确拒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应当然地认定为故意。包括无正当理由拖欠,不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2)虽表示应支付,但主动实施作为,为不支付找借口的,应认定故意。如无正当理由转移财产,造成无支付能力假像的;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指使发放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作人员逃匿,造成无法支付假像的;或非法克扣工资或罚款的。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既有危害行为又有危害结果,且两者间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1)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

①实施了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行为。

②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即企业的银行存款足够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不作为,导致劳动者没有按合同或法定应获得劳动报酬的时限。如实行月工资制的,超过20天仍不发放工资的,即构成“不支付”。

(2)数额较大。①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②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以限期整改指令书、行政处理决定书等文书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后,在指定的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但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正当理由未知悉责令支付或者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的除外。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劳动行政部门即各级劳动监察大队已向用人恶意欠薪单位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各级信访机关已向用人单位送达批转文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刑法处罚】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案说法】

案情简介:

被告人马某甲是石家庄东芳国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法人,从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期间,马某甲未给被害人解某等27名公司员工发放劳动报酬。2013年12月4日,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监察大队给马某甲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马某甲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后,马某甲仍拒不支付。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期间,马某甲拒不支付其被害人解某等27名公司员工的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109880元。


判决书:

来源:法律图书馆  裁判文书


(2015)西刑初字第00081号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2015-1-16)


(2015)西刑初字第00081号


公诉机关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马某甲,石家庄东芳国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法人。2014年1月16日因涉嫌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刑事拘留,2014年1月17日被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取保候审。

辩护人李耀辉,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卢飞,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以石西检公刑诉(2015)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马某甲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14年12月30日向我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吕淑昆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马某甲及其辩护人李耀辉、卢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某甲是石家庄东芳国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法人,从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期间,马某甲未给被害人解某等27名公司员工发放劳动报酬。2013年12月4日,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监察大队给马某甲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马某甲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后,马某甲仍拒不支付。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期间,马某甲拒不支付其被害人解某等27名公司员工的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10988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马某甲无视国家法律,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马某甲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

辩护人李耀辉、卢飞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甲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其主要提出:1、被告人对于本案诉争的欠薪行为不存在主观上的恶意;2、被告人已经在本案提起公诉前及时履行了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受害人损失已经得到及时的弥补,依法可以减轻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3、被告人马某甲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综上,建议对被告人马某甲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使其罪责刑相适应。

经审理查明:

一、定罪事实:被告人马某甲是石家庄东芳国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法人,从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期间,马某甲未给被害人解某等27名公司员工发放劳动报酬。2013年12月4日,石家庄市桥西区劳动监察大队给马某甲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马某甲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后,马某甲仍拒不支付。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分别于2013年10月16日、2013年11月12日、2013年12月16日向石家庄东芳国讯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拨款的42914元、57164.25元、41365.5元,这三笔拨款已经于当日或次日转移到被告人马某甲的个人账户上。2013年8月至2013年11月期间,马某甲拒不支付其被害人解某等27名公司员工的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109880元。

二、量刑事实:1、被告人马某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2、在立案后提起公诉前,被告人马某甲已经将欠缴员工的工资全部还清。

上述事实被告人马某甲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户籍证明,到案经过,证人马某乙的证言,被害人解某、张某甲、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白某、赵某、王某丁、史某、梁某、侯某、王某戊、董某甲、董某乙、吴某、李某、郄彦霞、石某、张某乙、王某己、王某庚、黄某、张某丙、张某丁、兰某、甄某、马某丙的陈述,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处罚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回执、送达回证,扣押决定书和扣押发还、清单,拖欠员工工资一览表等证据予以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马某甲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某甲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罪名成立。

关于被告人马某甲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对于本案诉争的欠薪行为不存在主观上的恶意的辩护意见,经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在被告人马某甲拖欠公司员工工资期间给被告人马某甲所在公司打过足够支付所欠员工工资的三笔款项,而被告人马某甲并未将其款项用于支付所欠员工的工资,其主观上具有逃避支付工资的行为,故对该辩护观点本院不予支持。

被告人马某甲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马某甲已经将欠缴员工的工资全部还清,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马某甲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缴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代理审判员  刘飞虎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代书 记员  李雅倩


【律师提示】

如果用人单位和雇主在侵犯劳动者权益,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广大企业职工、农民工应用合法的维权手段,可以主动选择通过仲裁、诉讼方式维权索要工资,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举报恶意欠薪问题,通过刑事法律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广大企业主应当尊重他人劳动、诚信经营,认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一旦发生欠薪问题,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清偿工作,努力消除负面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省份 入罪标准(数额较大的标准)

广东 一、一类地区:

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等6个市: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报酬累计在二万元以上;

2、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

二、二类地区:

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5个市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报酬累计在一万元以上;

2、或者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六万元以上。

浙江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8万元以上。

江苏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六万元以上的;


海南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六千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四万元以上的

广西

重庆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6万元以上的;

四川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或者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在5万元以上的。

湖南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六千元以上的;

2、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四万元以上的

湖北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其中,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县(市)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

其中国务院和省政府确定的贫困县(市)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以上的。

内蒙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河北 1、是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八千元以上的;

2、是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河南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的;

2、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4万元以上。

贵州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达一万元的;

2、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达五万元的。

辽宁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

2、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宁夏 1、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以上;

2、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总额达3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