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耀辉律师到兰州办案投诉经侦总队限制律师会见

时间:2015-10-01 作者:李耀辉刑事辩护网 浏览:2009 打印

李耀辉律师到兰州办案投诉经侦总队限制律师会见

 

       李耀辉律师办理的合同诈骗案的当事人羁押在兰州市第三看守所, 2015930日上午,李耀辉律师到兰州市第三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向看守所出示律师证、会见介绍信、委托书要求会见,结果被告知会见需要经过办案单位许可,并不说明限制律师会见的理由。

本案罪名是合同诈骗罪,不属于刑诉法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三类需经许可才可会见案件,按照刑诉法规定律师凭“三证”即可会见,办案单位限制律师会见没有正当法律理由,且根据2015920日出台的五部委《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能安排律师会见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应保证律师在48小时之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对此为了保障律师会见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李耀辉律师根据《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向省检察院投诉,省检察院已经受理投诉,目前正在等待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