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律政

时间:2015-09-22 作者:李耀辉刑事辩护网 浏览:2125 打印

《方圆律政》杂志中关于《旅游法》的微话题


作者:李耀辉律师


立法者一笔凌空挥毫,翘首以盼的《旅游法》于十一黄金周整装出发,但它一路命运多舛,未生先死,旅游市场依然泪如烟雨江南,游客连绵叹委婉。我国旅游业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再不能须臾离开法律规制与保障,将旅游产业发展、旅游者权益保护、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旅游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运用综合立法模式全部规定到一部法律之中,可谓“有法可依”,众望所归。整体而言,经过中国式集中休假的十一黄金周的考验,《旅游法》的实施使整个旅游市场日趋规范,诸如强制购物、黑导回扣、零负团费、景区超载等问题有了一定改善,减少了游客的后顾之忧。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旅游市场上仍存在诸多乱象,那些根深蒂固的行业通病依然抱残守缺,黄金周中游客、旅行社和景区似乎都遭遇了一种另类的尴尬,多地景区出现游客爆棚,散客与团队比例大幅失衡,游客个别需求无法被满足,景区配套建设亮红灯的困境。目前,出台具体的司法解释搭建一种制度管道是回应以上问题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