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广平一审被冤判受贿罪 上诉将鸣冤进行到底

时间:2016-05-12 作者:李耀辉刑事辩护网 浏览:3749 打印


郎广平一审被冤判受贿罪  上诉将鸣冤进行到底

 

    郎广平案本不用辩护,只要侦查机关依法收集证据,文明办案,公诉机关基于客观义务公正审查起诉,法院不偏不倚,认真听取卑微者的诉说,案件事实不辩自明,只要有一个部门具备基本的法律操守和良知,都应当将郎广平无罪释放。遗憾的是,本案先后召开了一次两天的庭前会议和三天的两次庭审,郎广平接受了令他一生可能都无法挥之不去噩梦般地审判。

 

视名誉如生命的郎广平在庭审中呐喊:将用毕生的精力为自己洗刷清白!郎广平渴求清白的坚定毅力令人动容,整个庭审气都弥漫着一个蒙受冤屈的人在吐露心中委屈时发出的强烈而又无奈的呐喊。旁听人员听道几度鼓掌、落泪,甚至连辩护律师都为之感动。54日,郎广平接受到了对他认定有罪的判决书,59日向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郎广平从来没有问过律师可能会被判多少年,因为他始终坚信自己是清白的,人民法院会恢复其清白,否则他将鸣冤进行到底。

 

    司法应当是理性的,宁可错放,不可错判。先前郎广平对律师讲,在看守所看央视法律频道时,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误以为刑事司法一片光明灿烂,经历了这次审判,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悲愤涌上心头汇聚成河。但是律师依然能看得出悲愤的郎广平在期待司法的理性之光,他相信正义会迟来,但永远不会缺席。

 

    司法实践证明,错案的发生大多是初查或立案之初时,侦查目标、方针出现了错误,本来司法制度本身存有漏洞,侦查、公诉、审判格局应为魏蜀吴三足鼎立,现实却演义为刘关张藁城三结义,配合者多,制约者少,办案机关自我纠错能力不足,将错就错,骑虎难下,就很可能铸成大错,郎广平案概不例外。

 

郎广平案从一开始,办案单位处处违反法律规定,诸如非法接触初查对象,违法使用戒具,在办案单位之外,又不是郎广平指定的地点进行审讯,非法拘禁郎广平24小时有余,进行长达36小时连续审讯,期间禁止睡眠休息,违法搜查,扣押可能证明郎广平无罪的证据进行隐匿,侦查机关非法获取证据,隐匿无罪证据,威胁本地律师解除委托关系。公诉机关无所作为,仅按照侦查机关既定的方针、意图充当侦查机关助手,负责把形似一场司法接力赛的接力棒传递到法院,然而郎广平已经对司法失去了基本的信任,古话说,正义根植于信赖,法院的非正义却表现地比比皆是:限制旁听、调取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受阻、非法证据难以排除、关键证人不同意出庭、检察院隐匿的证据不予调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和证据不予采纳,未审先定,先前一直拖延延期审理,而后从速从重做出有罪判决,郎广平对法院审判过程和裁判结论产生强烈的质疑。在面对检法互相配合铁板一块的诉讼格局,谁都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别说郎广平,恐怕连上帝都无能为力。

 

     如果一审法院坚持审判独立,忠实于法律,认真审查证据,排除非法证据,大胆、正确适用法律,就不会把莫须有的罪名扣到郎广平头上。

 

目前,郎广平已经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同时郎广平也希望二审法院能够开庭审理本案,这不仅能够保障其获得听审的权利,而且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真相,实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承担二审的法官责无旁贷,做一名正义的守卫者。但愿司法正义不再远离!

 

 

◆附:案件基本事实

 

郎广平是藁城区陈家庄三排村村主任,法定代表人。

2013年陈三排村进行村内路面硬化施工,村内自行组织了招投标,崔文林、孙春恒、彭建涛、彭国伟中标,村委会与河北恒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道路施工合同进行施工。

2014年,陈三村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确定自行组织招投标进行“一事一议”资金修路,崔文林、孙春恒、彭国伟、彭建涛四人私下找到其他投标人,用钱补偿作为其他投标人退出的条件,最终以上四人中标。此次修路只是约定修村内两条路,没有约定具体工程量,因每家每户难以协调,施工进行不下去,施工方就开始修第三条路,导致部分村民闹事。

2014年修路,鉴于施工工程量和金额较大,郎广平与村支书彭志民商量决定找一家招标公司,村委会向村民广播征求投标,因有几个投标人没有找到资质,经与招标公司协商宽限了三天,最终符合条件的仅有崔文林、孙春恒、彭国伟、彭建涛参与了竞标,毫无悬念地崔文林借用资质的河北泰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随后四人便开始合伙施工。但在施工过程中,孙春元、崔新刚、彭傻江、崔健利、孙亚刚、崔小刚等人不服,认为招标不合理,进行捣乱阻止施工,打砸人员和推土机,直接导致施工无法进行,还有因修路施工破坏了地下管道,施工人为了能够顺利把道路施工工程进行下去,多次找到郎广平,恳请他能够出面调解,郎广平在村委会多次组织闹事者开会商议如何解决,施工方答应闹事者出钱补偿大家予以解决,郎广平就按照施工方的提出的妥协让步条件,做通了闹事一方的工作,分别把收到施工方的20万元存单先转存到自己卡上,郎广平充分考虑矛盾力大小,分多次钱数不等均悉数给了闹事者,后闹事者不再阻止施工,施工人最终顺利完成了工程,结果验收时一丈量发现施工方多修了路,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工程量。直到现在,还有10万元工程款还未拨付给施工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