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 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

时间:2015-12-19 作者:李耀辉刑事辩护网 浏览:2417 打印

(原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谢鹏程: 探索律师代理申诉制度)


中央政法委今年11月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从意义、工作模式、工作方式、管理保障、组织领导等方面对律师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申诉制度作出了全面规定。随着我国信访制度改革特别是实行信访与诉讼相分离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大幅度增加,重复信访的比例大,无序上访时有发生,信访群众的诉累和信访部门的压力都急剧增大。在现有的司法资源和司法公信力均有限的情况下,解决信访问题,就要探索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为信访群众提供良好的法律咨询。

对于具体如何做,《意见》提供了两个解决方案:

一是依托律协和法律援助中心选派优秀的律师到信访接待场所接受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委托律协和律所对信访案件评析,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国外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实行强制性代理制度,法国、德国、美国都有这样的制度。对此,我国可以借鉴。比如,对于涉法涉诉案件,由资深律师、高级律师来承担此类案件的代理申诉工作,以免乱诉、重诉。


netease 本文来源:最高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