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聋哑人盗窃法律援助案开庭

时间:2015-10-25 作者:李耀辉刑事辩护网 浏览:1780 打印
 27名聋哑人组成盗窃团伙,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疯狂作案,短短两个月就实施盗窃40起,涉案金额88200元。2月17日下午,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25名律师为当日庭审中的25名聋哑被告人(两名未成年被告人另案处理)进行了辩护,3名监督员到庭现场监督。 

    据了解,这是新疆全区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法律援助案件。 

25名律师提供法律援助 

    17日15时40分,此案正式开庭审理。开庭前,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在手语翻译的协助下,与25名聋哑被告人进行了简短“交谈”。其间,被告人神情木然。 

    据该案主审法官介绍,被告人鲁某和买某通过网络视频“聊天”结识,之后两人商定:鲁某从内地组织聋哑人来乌市实施盗窃,买某负责安排这些人的食宿。 

    2008年2月下旬,鲁某从陕西河南江苏四川重庆等9省市,组织25名聋哑人来乌市。买某在乌市租了两处房屋供他们暂住,并对这些人进行了具体分工———有管理生活起居的,有负责对赃款、赃物收缴管理的,有销赃的。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2月24日14时30分左右,经预谋,包括买某在内的3名被告人在乌市棉花街某饭店门口望风,另一名被告人吾某用弹弓发射钢珠,打碎被害人轿车左侧后玻璃,盗走车内价值3000元的笔记本电脑,后交给买某变卖,所得赃款被挥霍一空。同年3月5日20时30分许,在乌市某公交车上,被告人蒲某与杨某掩护,被告人牟某盗窃钱包一个,内有人民币2500元…… 

    乌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马丽萍说,此案是该中心成立以来提供法律援助规模最大的案件。乌市法律援助中心将此案定为重大疑难案件,就案件的定性以及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专门召开了讨论会。为保证办案质量,该援助中心还派出3名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员全程进行监督,并指派25名律师为这25名聋哑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 

    据悉,因被告人数众多、身份特殊,预计该案将开庭审理2至3天。 

聋哑人犯罪也要负刑责 

    据统计,我国现有残疾人约6300多万,其中,聋哑人约1770万。残疾人由于生理、心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在现代社会激烈的竞争中往往会处于弱势,由此人们更多的是给予同情和对其工作、生活的关注。 

    近年来,聋哑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他们所结成的犯罪团伙配合默契,严重地危害了社会治安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使这一社会问题更加凸现。 

    据此案主审法官介绍,从犯罪的动机上看,无稳定收入,缺乏谋生技能和就业机会,是导致聋哑人刑事犯罪的重要因素。从犯罪的类型上看,聋哑人犯罪主要以侵财型的盗窃、抢劫作案为主。从犯罪的组织形式上看,聋哑人刑事犯罪的团伙性倾向十分突出。从犯罪的手段上看,聋哑人把盗窃、抢劫、侵财作为获取钱财的手段,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 

    聋哑人虽然生理上出现残疾,但其精神或智力是健全的,他们犯罪应当与正常人一样负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聋哑人毕竟有生理缺陷,其中许多人因生理上的障碍不仅使他们在生活中会遇到许多困难,也会给他们接受教育带来不便,影响对事物的理解和对是非的判断,因此,对他们的处罚可以轻于正常人。刑法规定对“又聋又哑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刑法规定“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是“应当”,即必须根据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和其他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多重原因导致残疾人犯罪 

    乌市水磨沟区法院法官张洁告诉记者,残疾人由于丧失了正常的劳动或工作能力,成为社会和家庭的沉重负担,并造成其生活上、心理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存在无法克服的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少部分残疾人走上了犯罪道路。而犯罪的残疾人当中,最多的是聋哑人,缺少沟通和受到社会歧视是聋哑人走向犯罪的重要原因。法院将在依法审理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障这些残疾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乌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朱晓方认为,残疾人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在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做到惩罚和挽救相统一,预防他们走上犯罪道路才是目的。应先加强对残疾人社会教育,最主要的是要加强残疾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和法律意识教育。社会应重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劳动权益和他们自身生理或者心理的缺陷,让他们生活在和谐宽容的社会环境中,走向正确的人生之路。 

    新疆大学法学院教师王文利说,此案25名聋哑人都是年轻人,只有3人是初中文化程度,其余都是小学文化。没有良好的教育应当是他们犯罪的成因之一。预防残疾人犯罪,需要全社会每一个人关心爱护残疾人,平等对待,以及正确的教育和引导。 

应健全残疾人保障体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维权部的李守华指出,残疾人犯罪的原因比较复杂,加上我国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残疾人在生活、就业等问题上会遇到比常人更大的困难。如果家庭、社会不能对其进行及时、正确的疏导和教育,很容易使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家庭关爱缺失是导致残疾人犯罪的最重要因素。其次,由于受自身条件的局限,残疾人对社会中丑恶现象的识别能力较差,导致自己很容易上当受骗。第三,缺乏谋生技能和就业机会。残疾人大多缺乏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机会,就业困难,没有稳定的收入,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基本生活,更无法融入社会。 

    目前,我国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残联对于预防残疾人犯罪,主要是从基层抓起,要求各级残联加强与政府对特殊教育事业的正确认识,保障教学规模和教育经费,提高聋哑儿童的入学率。同时,针对残疾人开展一些技能培训,使他们有一技之长,促进其顺利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