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奸杀碎尸疑案有望复查

时间:2015-09-26 作者:李耀辉刑事辩护网 浏览:2168 打印
即使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被司法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刑事拘留,这起事件的导火索“江西乐平5·24特大奸杀碎尸案”仍然笼罩在云雾里。但一个值得关注的消息时,据部分当时家属讲述,江西省高级法院已经决定立案复查上述案件。

【《财经》记者 尹岳/文】即使吴淦(网名“超级低俗屠夫”)被司法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刑事拘留,这起事件的导火索“江西乐平5·24特大奸杀碎尸案”仍然笼罩在云雾里。但一个值得关注的消息时,据部分当时家属讲述,江西省高级法院已经决定立案复查上述案件。

山东翼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维玉对《财经》记者介绍,吴淦被抓只是一个插曲,作为代理人,律师们到江西高院依法申请查阅“江西乐平5.24特大奸杀碎尸案”的案卷遭到推诿,数十名律师 在法院门前举牌坚持了19天,仍然未能看到案卷。

律师们要求阅卷的案件发生在15年前。

2000年5月24日,江西省乐平市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被发现死于乐平市登高山东侧中店村田坂处,女青年郝强同案失踪,该案被乐平警方命名为“5·24命案”。

两年之后,2002年5月25日,中店村村民程立和因涉嫌销赃被拘,“交代”了两年前抢劫杀害蒋泽才和轮奸杀害郝强,“同案犯”为同村村民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黄、方、程被抓,汪深兵逃跑。

此案经乐平市公安局四次补充侦查,2003年7月7日,景德镇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四人死刑,立即执行;2004年1月17日,江西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2004年11月18日,景德镇中院重审再次判四人死刑,立即执行;江西高院则于2006年5月31日直接改判四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改判理由为“鉴于本案具体情况”。

江西高院“(2005)赣刑一终字第02号”刑事判决书认定,案发当晚“23时许,上述五人在中店村‘无天底’田间小路上发现被害人蒋泽才、郝强,上前索要钱财。被害人不从,争执中 汪深兵一刀砍在蒋头部,郝强见状逃走,汪深兵追赶。其余四被告人便各持凶器朝蒋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当场死亡。”“随即五人先后对郝强进行轮奸。为灭口,被告人程发根又找来绳子勒郝颈部,其余四人按住郝,将郝勒死,后抬到附近树林掩埋。为灭迹,次日中午,五人抽签决定顺序后依次持刀将郝碎尸,并将尸块装入塑料袋各自拎走四处抛散。”判决后,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均不服判决,自称蒙受冤枉,其有罪供述都是刑讯逼供的结果。十多年来,狱中的四人不断血书申诉、绝食抗议,家中的亲人带着征集来的近八百个红手印不懈上访。例如,方春平的父亲方桂水因为到北京上访,2012年曾被当地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转机出现在2011年。

当年12月26日,乐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2004年以来发生的十余女性被侵害案、四起命案成功告破,前述四人的同村邻居方林崽被控涉嫌绑架、强奸、猥亵、抢劫、杀人。“嫌犯随身携带绳子、斧头和尖刀,从背后突然用绳子勒,致昏迷后实施强奸或猥亵,如遇反抗,则用斧头或尖刀残害,手段残忍。”令警方没想到的是,除了供述官方认定的十余女性被侵害案和四起命案,方林崽还坦白:发生在2000年的“5·24命案”亦系其所为。

警方和检察院认为方林崽说的是假话,因为此案件早于2006年结案,犯案人正在服刑,破案警察已经立功升迁。

方林崽则坚称此案的作案者是自己。2013年10月30日,方林崽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妇女罪一案在江西省景德镇中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方林崽从庭审开始,多次、甚至不遵守法庭秩序强调上述案件系其所为,反问为何不查?在合议庭明确否认的情况下,方林崽依然坚持。”

作为方林崽案其中一个被害者的附带民事诉讼代理人,上海薛荣民律师事务所律师薛荣民参与了此次庭审,他看到了被告认罪而审判长强力否认的反常场面,特意在发问环节再次向方林崽确认其供述,并做出书面说明。

随后,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的家人和委托律师向江西省高院、江西省检察院、江西省人大、江西省纪委等多个部门以及景德镇市公检法机关发出申请函,请求将方林崽异地关押,交由异地公安机关侦查,但并未得到回应。不过,方林崽一案就此拖了下来,至今已经近两年,仍未能一审宣判。

相关信息显示,由于方林崽的出现,当地政法系统悄悄重新启动了“5.24命案”的调查。一个明显的迹象是,“潜逃”十多年的汪深兵2013年6月14日被抓获,作为四名死缓案犯的“同案犯”,他却于2014年6月19日被取保候审。

与此同时,正在服刑的四名犯人的家人委托律师对案件进行了详细的调查。除了方林崽出现外,律师们研究相关材料并实地勘察,还发现了“四人无作案时间”、“现场未采集到五人的任何指纹、脚印、精液、精斑、DNA等客观证据”、“无犯罪工具”、“无埋尸现场、分尸痕迹”等众多疑点。在程立和申诉代理人王飞律师向《财经》记者提供的“关于江西省乐平市5.24特大死刑冤案的情况反映”中,列举了十多项证据,认为江西高院“(2005)赣刑一终字第02号”刑事判决“是确确实实的错案,应当依法纠正,让抱屈含冤的申诉人获得公正,以维护司法公信力。”

为了启动此案的再审程序,数十名律师多次赶到南昌,向江西高院递交申诉状和新证据,申请申诉立案,并依法安排律师阅卷。但接待律师的江西高院法官称,该案正在内部复查,暂时不同意律师们阅卷。

2015年5月11日,张维玉等三位律师再次到江西高院提出阅卷要求。立案信访接待处程绍新副庭长对律师们表示,法官在阅卷,暂时不能给申诉代理人阅卷。

律师们则称,这是他们至少第六次申请阅卷了,江西高院以各种借口推诿,严重侵害了法律明确规定的律师执业权利。

“5·24命案”是否系冤案,还有待法院进一步审查。